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加快建设泉州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决定对泉州金改首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点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申报。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围绕泉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确定以下三个首批招标课题:
以上课题的研究内容要求,请参考《泉州金改招标课题项目指南》(附件1)。
1、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本次招标课题主要侧重于实践研究。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泉州实际,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登录泉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fjqz.gov.cn),下载并填写《泉州金改招标课题申请书》(附件2),于2013年3月20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招标字样)前以书面形式报泉州市金融办,同时报送 Microsoft Word电子文档一份。
1、3月1日至3月20日,在泉州市政府网站、新华网等发布课题招标公告。招标投稿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2、项目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并于2013年3月20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泉州市金融办(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地址为fjqzjrb@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泉州金改课题招标”字样。
3、泉州市金融办将于3月20日—4月上旬组织相关专家对投标单位的申请方案进行评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1、中标单位接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泉州市金融办签订项目协议书。
2、中标单位应按照课题研究时限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泉州市金融办组织评议中期审查。
3、中标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要求向泉州市金融办提交研究报告。
4、由泉州市金融办组织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组织课题论证,中标单位根据论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泉州市金融办视课题研究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各课题的最高经费补助额见课题指南)。
通信地址:泉州市府东路行政中心大楼2号楼425室,泉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8388559,传真:28388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