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表
环节
答辩批次
内 容
操作对象
秋季
(11月)
春季
(4月)
夏季
(7月)
①
2022年9月16日中午12点前
2023年1月1日-2月24日中午12点
2023年6月2日中午12点前
系统申请答辩,提交查重、送审论文等材料
(早提交早送审)
答辩申请人
②
2022年9月23日前
2023年3月3日前
2023年6月9日前
整理并寄送论文评审
研究生部
③
2022年10月14日前
2023年3月24日前
2023年6月30日前
科研成果审核和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④
2022年10月24日前
2023年4月7日前
2023年7月10日前
论文评审
评审专家
⑤
2022年11月1日前
2023年4月11日前
2023年7月14日前
1.公布硕、博论文评审结果
2.提交答辩版论文
⑥
2022年11月5-13日
2023年4月15日-5月13日
2023年7月17日-8月13日
1.公布硕士、博士论文答辩分组安排
2.系统审核答辩申请
3.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论文
答辩老师
4.硕、博士论文答辩
答辩老师和申请人
5.博士生论文质量核查
⑦
2022年12月9日前
2023年5月26日前
2023年9月4日前
1.系统填报学位申请
2.提交最终稿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研究生科研成果一览表》、《研究生学位申请表》、《毕业生登记表》
3.博士生还须提交符合申请学位的刊期文章原件和复印件。
⑧
2022年12月底
2023年6月底
2023年9月底
1.办理离校手续
2.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备注:
一、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者;
2.开题答辩未通过者;
3.博士生第三学年论文考核未通过者;
4.博士生预答辩未通过者;
5.未按时间提交开题报告、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参加开题、学年论文考核和预答辩者;
6.未按时提交定稿版学位论文以及相关材料者。
二、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一年组织两次,即4月和11月批次;
三、7月批次答辩通过后,毕业时间为9月份。
四、若学校调整授学位批次,以上时间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